商水城投金玥湾商铺招租公告
来源:商水县城投兴商置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5-10-20
为促进商业繁荣,商水县城投兴商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名下所属资产“商水城投金玥湾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商铺位于商水县纬三路与惠民路交叉口金玥湾小区内,涵盖5#、12#、13#、16#、17#、20#、21#、22#共8栋楼的临街商业房源,总计86间商铺。所有商铺均为框架结构,层数涵盖1层(临街首铺)、2层(上层商业),建筑面积区间为44.16-179.3㎡,空间灵活可满足零售、服务等多元经营需求,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逐步完善,具备良好商业发展潜力。商铺资产经河南国普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可正常办理租赁手续。
二、招租方式及要求
1. 租金与报价方式:本次招租采取先到先得、洽谈签约的方式,不设公布底价,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租金按商铺面积及位置分级定价(具体单价可现场咨询或索取报价单),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或“押一付六”,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 押金与款项支付:押金金额面议;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须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押金,严格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款项结清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启用商铺。
3.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3年(具体可面议),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现任租户享有优先续租权。
三、租赁用途及限制
1. 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合法商业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便利店、生鲜超市、连锁餐饮(不含重油烟、高噪音品类)、生活服务(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等社区配套业态。
2. 经营限制:严禁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高噪音、强异味项目,避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及租赁用途,确需变更经营项目的,须提前书面申请并经招租方同意。
四、招租说明
1. 本次招租商铺先到先得,有意向者可提前联系咨询,实地考察商铺具体情况。
2. 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商铺规划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及与商铺规划不符的经营项目。
3. 房屋产权无抵押、无查封,可正常办理工商注册。若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需收回房屋,出租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租金按实际天数结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租赁期间,商铺所需的水电、物业、装修、消防设施配置及验收、门头设计与审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方不得将商铺转租、转借或分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
2. 承租方应负责商铺内部装修,装修方案须提前报招租方审核同意,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商铺主体结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固定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为准,招租方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24482562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现场考察地址:商水县纬三路与惠民路交叉口金玥湾小区临街商铺现场
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前来咨询、看样、报价!
商水县城投兴商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