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城投金玥湾商铺招租公告

来源:商水县城投兴商置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5-10-20

为促进商业繁荣,商水县城投兴商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名下所属资产商水城投金玥湾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商铺位于商水县纬三路与惠民路交叉口金玥湾小区内,涵盖5#、12#、13#、16#、17#、20#、21#、22#共8栋楼的临街商业房源,总计86间商铺。所有商铺均为框架结构,层数涵盖1层(临街首铺)、2层(上层商业),建筑面积区间为44.16-179.3㎡,空间灵活可满足零售、服务等多元经营需求,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逐步完善,具备良好商业发展潜力。商铺资产经河南国普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可正常办理租赁手续。

二、招租方式及要求

1. 租金与报价方式:本次招租采取先到先得、洽谈签约的方式不设公布底价,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租金按商铺面积及位置分级定价(具体单价可现场咨询或索取报价单),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三”或“押一付六”,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 押金与款项支付:押金金额面议;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须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押金,严格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款项结清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并启用商铺。

3.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3年(具体可面议),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现任租户享有优先续租权。

、租赁用途及限制

1. 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合法商业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社区便利店、生鲜超市、连锁餐饮(不含重油烟、高噪音品类)、生活服务(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教育培训(非学科类)等社区配套业态。

2. 经营限制:严禁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污染环境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高噪音、强异味项目,避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及租赁用途,确需变更经营项目的,须提前书面申请并经招租方同意。

招租说明

1. 本次招租商铺先到先得,有意向者可提前联系咨询,实地考察商铺具体情况。

2. 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商铺规划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及与商铺规划不符的经营项目。

3. 房屋产权无抵押、无查封,可正常办理工商注册。若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需收回房屋,出租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租金按实际天数结算,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租赁期间,商铺所需的水电、物业、装修、消防设施配置及验收、门头设计与审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他事项

1.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承租方不得将商铺转租、转借或分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

2. 承租方应负责商铺内部装修,装修方案须提前报招租方审核同意,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商铺主体结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固定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为准,招租方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24482562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现场考察地址:商水县纬三路与惠民路交叉口金玥湾小区临街商铺现场

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前来咨询、看样、报价!

 

商水县城投兴商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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